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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情局跟日本人学酷刑
发帖人: 水晶肘子

陈之岳/奥巴马政府于四月十六日公布一份对穆斯林嫌犯实施酷刑的备忘录。奥巴马政府表示,九一一之后的酷刑,削弱美国的道德威力和立国原则,是黑暗而痛苦的一章,必须坦诚面对,但也不会追究相关人员。

  布殊总统主政八年执行许多极具争议性的政策,其中最令世人反感并严重损及美国威望的有两件,一是「九一一」事件后将捕获的近千名穆斯林「嫌犯」分别拘押于海外(包括东欧和泰国)的秘密监狱,及美属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监狱,历经数年而未审判。二是中情局及军方对嫌疑犯和战俘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

  奥巴马在竞选期间一再猛力抨击布殊政府违反国际法和美国宪法,秘密关押穆斯林嫌犯及动用酷刑;并公开表示一旦当选将立即关闭关塔那摩监狱。他的共和党对手麦凯恩亦以当年被越共俘获惨遭拷打酷刑的亲身经历为例,坚决反对酷刑并批评布殊政策的不当。

  奥巴马上台后即公开宣称,除了国安政策,新政府将对所有的施政决策尽可能地透明化,俾让人民了解政府决策过程,同时他也将公布布殊政府一些引起争议的决策。奥巴马就任后果然很快地下令关闭关塔那摩监狱,这座关押穆斯林嫌犯及战俘的监狱曾一度拘禁七百多人,后逐步移转他处,目前仍有数十人被关。司法部和中情局表示,由于涉及面太大,关塔那摩监狱至少需要一年时间始能完全关闭。

  过去两个多月,白宫、司法部、情报总监处和中情局一直激烈辩论是否应公布当年布殊政府下令对穆斯林恐怖嫌犯施用酷刑的决策备忘录。这几份由司法部高级官员所执笔的核淮实施酷刑的备忘录,被认为是布殊政府内部最机密、最具爆炸性的文件。白宫和司法部倾向于公布备忘录,全国情报总监处和中情局则反对;奥巴马最后裁定公布,但表示将不会对中情局动用酷刑的特工绳之以法,亦即不会起诉他们。

  奥巴马政府赶在四月十六日公布酷刑备忘录的原因是,美国国内最著名的人权及民权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依据《资讯流通法案》(FOIA)数年前控告司法部,要求公布酷刑档案,而法院判决司法部必须于十六日前予以公布。

  韩裔高官恶名昭彰

  因此,司法部即于十六日正式公布布殊政府司法部三名高级官员分别于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五年所撰写的四份备忘录。这三名官员是韩国裔的副助理司法部长柳约翰(John C.Yoo,译音)、司法部法律顾问室主任杰·拜比(Jay S. Bybee)和拜比的继任者布莱伯雷(Steven G.Bradbury)。这三个人里面,最臭名昭彰、责任也最大的是今年四十一岁的柳约翰,他从法律的观点、法理的角度认为酷刑并未违反国际法,亦不违反日内瓦公约,他的意见为布殊政府的酷刑政策提供了法律基础与法理依据。

  柳约翰一九六七年生于南韩汉城(今名首尔),幼时移民美国,在费城长大,聪明、好学、功课极好,从小思想即非常保守。一九八九年以最优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历史系(专业为美国史),九二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出任布殊政府副助理司法部长,离职后,任教于柏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刚到柏克莱时,一批法学院学生公开抗议他赞成施用酷刑的主张,有学生痛批他才是战犯,应该受审。

  柳约翰现在南加州查普曼(Champman)大学法学院当客座教授,他也做过华府保守派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AEI)研究员。柳氏的妻子是新西兰裔自由派名记者彼得·阿内德(Pete Arnett)的女儿。阿内德曾以美联社记者身份採访越战获普立兹奖,后加入CNN採访美国第一次入侵伊拉克战争,因报道具争论性而遭批评。

  四份备忘录皆建议使用十四种不同酷刑,以对付恐怖嫌犯,其中最令人髮指的酷刑包括:一,水刑,将嫌犯放在只有华氏四十度的冷水中,时放时起;二,将嫌犯关在小木箱里,有时放一些虫在里面;三,连续十一天不让嫌犯睡觉;四,把嫌犯衣服剥光,把他们当皮球一样向牆壁撞来撞去。司法部法律顾问室主任拜比(后经布殊提名出任终身职的联邦法官)竟在备忘录中说,美国既未像利比亚一样对嫌犯拔牙齿、断骨头、刮皮肤,故不算酷刑。

  师法日军使用水刑

  日军在二战时曾对美国战俘施用水刑,二战后,美国在战犯法庭上曾起诉动过水刑的日军。没想到五、六十年后,美国竟「有样学样」,学会日军的水刑。备忘录中亦可看到在第一线(主要是在泰国)审讯穆斯林嫌犯的中情局特工,向局本部报告说,嫌犯阿布·朱贝达(Abu Zubaydah)已招供不少材料,但局本部高级官员仍下令继续施刑,中情局拷问者眼看嫌犯的痛苦都于心不忍,而事后证明,中情局高级官员夸大朱贝达的重要性,把他当做是拉登的亲信。

  朱贝达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在巴基斯坦被捕,经多年监禁拷打后已获释,三年前接受国际红十字会访问时,曾透露中情局对他的酷刑。朱贝达被动过八十三次水刑,另一嫌犯卡立德·夏克·穆罕默德(Khalid Shaikh Mohanmmed)则遭到一百八十三次水刑。

  美国情报总监丹尼斯·布莱尔反对公布备忘录,他说当时是在「九一一」事件后情治单位急著抓恐怖分子的慌乱情况下写成备忘录,情有可原,不应再追究,亦不应起诉中情局特工。当年大力主张动用酷刑的副总统切尼、前中情局长海顿(Michael V. Hayton)、前司法部长穆卡西(Michael Mukasey)皆反对公布备忘录,他们认为此举会招来更多恐怖分子攻击美国。

  但奥巴马政府则表示,酷刑完全违背了国际法和美国宪法,只会削弱美国的道德威力和立国原则。公布备忘录显示奥巴马政府决心与布殊政府切割。奥巴马说,那是「美国历史上黑暗而痛苦的一章」,必须坦诚面对,今后决不再犯,但也不应花时间去追究相关人员。

  然而,西班牙一名法官已展开行动调查所有与酷刑有关的布殊政府官员,并已聘请一名专门研究布殊酷刑的英国律师专程到美国搜证。包括布殊、切尼、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和中情局官员都有可能被起诉。他们一旦被起诉,如到海外旅行,将会冒被逮捕的危险。

  布殊及其内阁和幕僚在「九一一」后所犯的最大错误是,他们把「九一一」当成违法违宪、胡作非为的护身符,他们把「九一一」当作对外侵略、武力扩张的通行证。他们认为只要顶著「九一一」的招牌,就可为所欲为。布殊甚至在白宫会议上公开表示:「我是总统,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呜呼!权力的傲慢,竟一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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