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立明 “目的不在于胜诉与否,而是引起日本政府对历史的重视。”这是“成都大轰炸”对日索赔案原诉人的基调。6月15日,“成都大轰炸”受害老人吴及义在东京地方法院痛陈日军的罪行,令日政府代理律师“无言以对”,法庭上“一片沉寂”。中方无疑将获得道义上的胜利。 但这远远不够。十年民间对日索赔之路,鲜有真正获得过司法胜利。就连“国内民间索赔理论奠基人”童增和为“细菌战”四处奔波的王选,也未能如愿。在技术层面上,日方紧握两个“法宝”—“国家无答责”和“除斥期间”。所谓“国家无答责”,为国家不因国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除斥期间”是指诉讼时效问题,只要过去了二十年,诉讼权利就消失了。这是包括吴及义在内的民间索赔者难以越过的技术门槛。此外,如何负担巨额经费、历史见证者的逝世、历史证据的收集,是民间诉讼团体的三大现实困境。 基于这种考虑,屡战屡败的民间索赔者改变了作战方案,将“控诉战”变成了“宣传战”。如“成都轰炸案”开审前,吴及义奔赴东京社会文化会馆等地,向在此聚会的日本百姓讲述真相;在开审日,又有几位老人在法院前的樱花大街上用喇叭宣传日军侵华的历史。 假设中国地方政府进行配合,民间索赔是否会有胜算呢?在2003年“8·4毒气案”后,齐齐哈尔市政府挺身而出,将日本政府送上了被告席。尽管二审被驳回,但也赢得了国际舆论的支持,在日本民间造成的反响是个人诉讼难以比拟的。“我们政府部门态度很坚决,一定要向日本政府索赔,我们政府部门出面来当原告,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当年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官员的表态,极大鼓舞了对日索赔者。 然而,更多地方政府选择了不作为。比如这次“成都轰炸案”,从立案到开审已有1年,在报纸上却从未见到成都市相关部门的影子。王选也提到,她有一次想向浙江省某市级单位求助,得到却是“你们民间打官司,关政府什么事”的答复。地方政府成为“甩手掌柜”的原因之一,是理解偏差。他们认为中国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日本战争赔偿,就是政府层面上对日赔偿的终结。事实上,那只是“国家政府”层面上的赔偿,作为地方政府、团体、个人等,依旧有向日索赔的权利。 假设相关单位能加入控诉,民间索赔者便有了资金,有专业人才,有了技术团队,有了底气。如果战术得当,巧妙绕过“国家无答责”和“除斥期间”等障碍,比如不告国家转告军工企业、寻找“未过期”的切入点(如遗留的细菌武器等),获得司法胜利则指日可待。若全国每个省市都能派出特别小组认真处理民间索赔事宜,中国将能为日本民众上一堂深刻的历史教育课。